Jim
Meta 软件工程师, 设计和开发基于服务器端技术 Phd candidate of UC Berkely
Yuxuan
AMD 全栈工程师, 开发和维护AMD 产品的前端和后端系统 M.S of UTexas, AustinLiu
Tesla 数据分析师, 收集分析和解释车辆及驾驶数据 M.S of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官方微信
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本月停滞不前
| 【表A】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绿卡最后批准日 (简称FAD) | 可简称「批准排期」,也就是绿卡可签发的日期,当表A日期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申请人就可以拿到绿卡了。 |
| 【表B】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绿卡递交申请日 (简称DFA) | 可简称「递件排期」,意指申请人最早可以提交绿卡申请表(I-485)的日期,其进度明显快于表A。当表B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后,申请人就可以先进行I-485的递交动作。虽然说递交后还没法立即拿到绿卡,但申请人就可以先拿到工卡与返美证,方便非常多。 |
| 类别 | 中国大陆 | 印度 | 港澳台及其他地区 | |||
|---|---|---|---|---|---|---|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
EB-1 Priority Workers | 2023-02-01 | 2023-08-01 | 2023-02-01 | 2023-08-01 | Current | Current |
EB-2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s | 2021-09-01 | 2022-01-01 | 2013-07-15 | 2013-12-01 | 2024-04-01 | 2024-10-15 |
EB-3 Skilled Workers | 2021-05-01 | 2022-01-01 | 2013-11-15 | 2014-08-15 | 2023-06-01 前进 40 天 | 2023-10-01 前进 92 天 |
EB-3OW Other Workers | 2018-12-08 | 2019-10-01 | 2013-11-15 | 2014-08-15 | 2021-09-01 | 2021-12-01 |
EB-4 Special Immigrants | 2021-01-01 | 2021-03-15 | 2021-01-01 | 2021-03-15 | 2021-01-01 | 2021-03-15 |
EB-4RW Religious Workers | Unavailable | Unavailable | Unavailable | Unavailable | Unavailable | Unavailable |
EB-5 Unreserved | 2016-08-15 | 2016-08-22 | 2022-05-01 | 2024-05-01 | Current | Current |
EB-5Rural Rural Set Aside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EB-5HighUnemp High Unemployment Set Aside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EB-5Infra Infrastructure Set Aside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Current |
| 类别 | 中国大陆 | 印度 | 港澳台及其他地区 | |||
|---|---|---|---|---|---|---|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审批日期 (表A) | 递件日期 (表B) | |
F1 Unmarried Sons/Daughters of U.S. Citizens | 2016-11-08 | 2017-09-01 | 2016-11-08 | 2017-09-01 | 2016-11-08 | 2017-09-01 |
F2A Spouses/Children of Permanent Residents | 2024-02-01 | 2026-01-22 前进 31 天 | 2024-02-01 | 2026-01-22 前进 31 天 | 2024-02-01 | 2026-01-22 前进 31 天 |
F2B Unmarried Sons/Daughters of Permanent Residents | 2016-12-01 | 2017-03-15 | 2016-12-01 | 2017-03-15 | 2016-12-01 | 2017-03-15 |
F3 Married Sons/Daughters of U.S. Citizens | 2011-09-08 | 2012-07-22 | 2011-09-08 | 2012-07-22 | 2011-09-08 | 2012-07-22 |
F4 Brothers/Sisters of Adult U.S. Citizens | 2008-01-08 | 2009-03-01 | 2006-11-01 | 2006-12-15 | 2008-01-08 | 2009-03-01 |
对于出生在中国和印度的职业移民申请人而言,即便已经符合移民资格,往往仍需等待数年才能完成身份转换、最终获得绿卡。这种体验就像买好了电影票,端着饮料和爆米花满心期待入场,结果发现检票口前还有一条望不到尽头的长队,蜿蜒曲折一直排到了影院门外,根本没有在开场前进场的可能。
排期现象由来已久,核心原因是签证名额供不应求。美国国会为每个移民类别设定了年度名额上限,当某个国家的申请人对某类移民签证的需求超过供给时,就会产生排期。当年度名额用尽,申请人就必须等到下一个财年;若连续多年名额不足,就需要排队数年。各签证类别有各自独立的排期,美国国务院每月通过签证公告牌(Visa Bulletin)公布所有移民类别的最新排期情况。公告按申请人出生国划分,其中中国、印度、菲律宾和墨西哥因申请量最大而被单独列出,其余国家统一归为一类。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每个出生国每年仅能获得各签证类别总名额的7%,而上述国家的申请量远超这一配额,因此不得不排队等候,而其他国家的申请人则无需排期,可以直接进入审理和批准流程。在职业移民类别中,中国和印度的申请人数最多、队伍最长,排期自然也最为漫长。
美国司法界和移民界长期以来都有声音认为7%的国别名额限制并不合理,因为各国人口规模和移民需求差距悬殊,对仅有数百万人口的小国与拥有十数亿人口的大国施加同样的名额限制,实质上极不公平——既造成小国名额的闲置浪费,又迫使大国申请人面对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等待。基于此,多年来不断有国会议员提出法案,呼吁取消职业移民的7%国别名额限制。较早的有HR 3012法案,后经反复修订演变为HR 392《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The Fairness for High-Skilled Immigrants Act)。2011年该法案曾在众议院通过,但被参议员Grassley以国内高失业率为由在参议院阻截。此后经多轮修改讨论,2017年由犹他州众议员Jason Chaffetz重新提出,获得两党议员的广泛支持,被《福布斯》称为"国会最受欢迎的法案"。如果该法案最终通过,有望显著改善中印两国的排期困境。然而现实往往不如预期——一项法案从提出到通过是一个漫长的博弈过程,即便最终落地,也可能在反复修改中丧失原有效力。因此与其寄望于立法变革,不如主动寻找当前可行的排期应对策略。
掌握排期规则,就能清楚了解自己还需等待多久,从而从容规划绿卡申请的每一步。
除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受签证名额限制外,其他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均须根据优先日期、移民优先类别和出生国来确定排期顺序。
移民局会根据申请递交日期为每位申请人分配一个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它代表你正式向美国政府提出移民申请的日期,也是你在排期队伍中的等候号码。
优先日期的确定方式:职业移民以劳工局(DOL)收到PERM劳工证申请的日期为准;若申请类别无需劳工证(如EB1A、NIW),则以USCIS收到I-140申请的日期为准。亲属移民以USCIS收到I-130申请的日期为准。
优先日期一旦确定,即相当于预留了申请人的移民签证名额位置。
优先日期与申请人的出生地及移民优先类别共同决定是否需要等待签证名额以及等待时长。只有当签证名额可用时,申请人才能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
当某一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可用签证名额时,该类别的申请人必须按照优先日期先后顺序依次排队。
在优先日期尚未排到之前,申请人无法获得最终的移民申请批准。
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本月停滞不前
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本月停滞不前
对于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本月有所前进
申请人在排期队伍中的位置完全由其优先日期决定。以EB1A和NIW为例,优先日期就是申请人递交I-140移民签证申请的日期。I-140获批后,只有当申请人的优先日期早于签证公告牌上的排期截止日时,才能进入下一步——递交I-485身份调整或通过海外使领馆程序申请绿卡。
因此,越早递交I-140,在排期队伍中的位置就越靠前,获得绿卡的时间也越早。一旦产生职业移民的意向,就应当尽快着手准备、尽早递交申请,抢占排期先机。
职业移民各类别的排期独立计算。对于出生在中国的申请人,常用的申请类别包括第一优先级的EB1和第二优先级的EB2。
EB1在常用职业移民类别中排期最短,而且当移民局启用表B(递件排期)时,身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可以更快递交I-485,从而提前享受过渡性权益,包括:1) 获得工作许可证(EAD)和回美旅行证(Advance Parole);2) 在等待I-485审批期间合法居留美国;3) 锁定未成年子女在移民法下的年龄,避免因超龄而失去附属申请人资格。对于身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I-140获批后一旦排期到来,即可启动使领馆签证程序。即便存在排期,EB1通常也比其他优先级类别排期更短,意味着能更早获得绿卡。
EB2属于第二优先级,长期保持8至10年的排期,申请人需等待至少5年才能递交I-485或启动使领馆程序。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财年中,第三优先级EB3的排期可能短于EB2——此时若已有获批的EB2 I-140,可基于同一份PERM额外递交一份EB3的I-140,利用EB3更短的排期来递交I-485。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优先考虑排期更短的EB1类移民途径。同时,由于EB1的审批标准高于EB2,如果自身资质尚未十分过硬,可以同时申请EB1和EB2(如EB1A + NIW),既享受NIW较高的通过率作为保障,又有机会通过EB1A提前获批。若EB1资质暂时不足,推荐策略是先递交EB2申请在队伍中占位,然后在等待期间持续提升EB1所需的资质条件,时机成熟时再递交EB1申请——此时EB1可以继承EB2的优先日期,无需从队尾重新排起。
移民排期的依据是申请人的出生国而非国籍国。中国和印度出生的申请人数量最多,排期也最长。但如果您的配偶出生在没有排期的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可以被视为在该无排期国家出生,从而享受无排期的待遇。这一规则被称为交叉签证配额(Cross Chargeability)。无论谁是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可使用交叉签证配额。该规则同样适用于21岁以下子女交叉使用父母的出生国配额,但父母不可反向使用子女的配额。
举例来说:出生于中国的丈夫作为NIW主申请人,出生于马来西亚的妻子作为附属申请人。丈夫因出生地为中国,原本面临3至5年的排期。但马来西亚出生的EB2申请人没有排期,根据交叉签证配额原则,夫妻双方均可按马来西亚出生计算,从而完全跳过排期等待,直接进入审批流程。
因此,如果您的配偶或父母(针对21岁以下子女)出生在无排期国家,务必在申请职业移民时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主动申请使用交叉签证配额。